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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教师20名报考条件

2023-04-17 17:59:46

江西教师招聘网

  江西省教师招聘温馨提示你关注2023年江西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教师20名报考条件!更多关于江西教师招聘报考条件信息可以持续关注本栏目!以下是内容详情:

 江西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告原文>2023年江西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教师20名公告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学位、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含2017年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国(境)外高校(大学本科起点)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

  4.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博士研究生或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学校签订至少6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家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和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的人员;

  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4.近年来入闱我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7.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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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江西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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