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师招聘考试基本条件要求如下: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1.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
(三)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四)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目录(试行)》
(五)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六)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且由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下编手续。
(七)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市、县(区)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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